近日,郑爽因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2.99亿元。同时,明星接连注销工作室的消息频频登上热搜,不少网友猜测是否与监管部门开始调查娱乐圈偷逃税有关。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今年已注销660多家艺人经纪相关企业,仅6月份就有100家左右相关企业注销。这一现象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到底明星扎堆注销工作室的背后有何潜在原因?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一、为什么明星都喜欢开个人工作室?
前几年,由于工作室这种企业形式在税收优惠、管理控制等方面的优势,一些明星或艺人纷纷成立个人工作室,成为一种很普遍的行业现象。不过随着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偷逃税事件曝出,让工作室的弊端也显现了出来,又开始出现明星接连注销工作室的现象。
要想搞清楚明星扎堆注销工作室的主要原因,需要先了解明星为什么这么想开一个自己的工作室。
过去的明星或艺人大多是签约在经纪公司旗下,更多地依赖于经纪公司的资源和平台。艺人和公司签署的合同也是经纪合同或者是演艺合同,艺人需要接受经纪公司对其的相关约束,比如不能随便谈恋爱、不可未经公司同意接洽其他广告、演艺活动等等。
明星或艺人创立自己的工作室,目的就是为了摆脱经纪公司的约束。当一个明星人气和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便不再满足于经纪公司的安排,想要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自主权,就会产生想要成立个人工作室的想法。
当有了个人工作室后,艺人相当于自己当老板,同时也对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工作室的其他艺人负责。工作室的一切支出经费都来源于艺人自己的收入。当然,工作室的一切收入也都归艺人(老板)所有。
不可否认,明星工作室的设立便于相关艺人更好地进行演艺活动,同时自己也能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在选择演艺项目、合作方式等方面都更为灵活。且个人工作室大多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没有明确的限制,设立门槛较低。
以上确实是明星设立工作室的原因之一,但还有另一层原因推动着工作室接连出现,那便是在获得较高收入的同时,降低所要缴纳的税额。
据了解,工作室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一种,由个人投资经营,所得利润也由个人自由支配,无需缴纳分红税。并且,注册到相应“税收洼地”的个人工作室还能享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核定征收等。
那么它的税种以及税率也是很低的,增值税3%、附加税0.18%、个人经营所得税2%左右,可以注册到相应的“税收洼地”进行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也就5%左右,无需任何成本进项费用。
二、明星假借工作室之手避税已成常态
既然明星工作室有这么多优势,为什么现在却接连注销呢?要知道无论是娱乐公司还是明星个人的收入都是相当惊人的,但是高额的收益背后往往就意味着高税收。就近几年娱乐圈出现的阴阳合同、补税事件来说,大多都是通过工作室来进行的,而补税的原因就是避税操作不规范,有涉嫌偷逃税的嫌疑。
据相关从业人员透露,明星通过工作室偷逃税的方法和途径主要是阴阳合同和业务分拆。
这里的“阴阳合同”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主要是就同一应税行为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其中金额低的是假合同,并且将假合同拿出来作为报税依据,以达到偷逃税的目的。
而天价阴阳合同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还是在于牵扯的利益太大。就拿郑爽2019年主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来举例,据她的经纪人爆料,郑爽的1.6亿元片酬被拆分成两部分:4800万个人片酬被包装成企业收入申报;剩下1.12亿元,由制片人与郑爽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以向企业增资的方式支付。在如此巨大利益诱惑下,不少明星“顶风作案”,最后也因此东窗事发自食苦果。
另外,工作室的业务分拆也存在是否真实履行的问题。宣传合同、经纪合同、策划合同,真的有落实到位吗?如果没有,那就是虚假合同。税收部门对于这种虚假合同很好辨别,核算项目成本便一清二楚,其他的小漏洞更是一抓一个准。所以业务分拆可能是避税,也可能是逃税,关键在于是否发生应税服务,如果未发生,这个合同就是空壳合同,就有可能涉及逃税。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还出现通过工作室以及多家关联公司进行一系列联动而进一步避税的情况。如将片酬打入工作室后,经由专业人士的操作,将该笔钱款以理财或者投资的名义转入到该艺人成立的某家公司,随后再转入到该艺人参股的另一家公司,以实现最低的税点。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明星在重庆、霍尔果斯、海南等多地开设工作室,就是为了利用“避税洼地”进行避税。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5年中国演艺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679.43亿元。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蛊惑下,一直以来,演艺人员偷漏税现象时有发生。可以说,成立独立的工作室、精选注册地等成为部分明星或艺人逃避税收的主要方式。
三、明星工作室不再是逃避责任的洼地
那现在把工作室注销了,郑爽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并不是!据央广网采访专家表示,设立工作室不再是一个可以逃避一些责任的洼地,如相关人员曾经确实存在主观刻意偷漏税的行为,即便注销工作室,也终将接受严惩。
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消息指出明星选择注销工作室的原因,但是从相关部门严禁“天价片酬”、阴阳合同,以及严肃惩戒偷逃税行为……这一系列的整治行动中便可窥见一二。其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合理避税是可以的,但利用虚假手段搞着阴阳合同、业务拆分,就不叫税务筹划,而是在偷税、逃税,迟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随着资本热度褪去、高压内容监管、政策加码,演艺行业也即将迎来更为严格的监管,尤其是影视等行业正处于调整期,在试图进行优化升级的大环境下,维护行业秩序显得愈发重要。
日前,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要求强化网站平台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网上行为的管理责任,制定相关网上运营规范,对账号注册认证、内容发布、商业推广、危机公关、粉丝管理等网上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也陆续制定了《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网络表演(直播)内容百不宜手册》《网络主播警示和复出管理规范》。下一步,如何将从业人员的自律规范继续深入推进,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