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了一夏天的《陈情令》除了在国内圈了一票粉丝外,这股潮流也“出海”泰国。9月21日,《陈情令》将在泰国举行见面会,原本粉丝非常期待这场见面会的全方位直播,谁曾想官微突然宣布见面会直播取消,想知道见面会内容的可以购买dvd观看。dvd,真是个神奇而古老的机器,请问谁家还有呢?

于是,为了抵制片方如此言而无信的行为,粉丝们自觉抵制起了官方发售的各种周边,转而去买“饭制”的PB(PhotoBook照片集)

于是就有些不明就里的网友质疑,粉丝是疯了吗?放着正版的周边不买,而去买这种有可能侵权的饭制?那这种所谓的“饭制”算不算是山寨货,涉不涉嫌侵权?

其实,不算!

还是说因为《陈情令》而大火起来的两位青年演员肖战和王一博,无疑成为了顶级流量的代表,而他们的每个人的粉丝和因为剧集而培养起的CP粉数量激增,“饭制”周边也层出不穷,小编身边有朋友因为没抢到王一博某图站的周边而耿耿于怀

肖战的夏日限定周边也不少卖

很多追星姐妹表示,“站子”们产出的偶像周边产品,包括但不局限于PB、钥匙扣、手幅、透扇、明信片、帆布包、徽章、立牌等在粉丝群内部非常畅销,每套售价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流量明星的大站每次发售,粗略估计盈利都以十万级别计算。

在大家震惊于爱豆饭制周边如此赚钱的同时,因为产品“发售渠道”的特殊,问题也屡屡发生,质次价高有之,名不副实有之,收了预订款就“跑路”的站子也屡见不鲜,粉丝想进行“消费者维权”,但这些周边属不属于“商品”,入手周边属不属于“消费行为”尚且存疑,最后往往只能吃个哑巴亏。

即便入手的周边让人很满意,这些周边本身是不是合法?用于制作产品的照片大多是站姐们自己拍摄的,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但被拍摄的爱豆也有自己的肖像权啊?公开演出宣传等被拍摄倒还好说,有些照片并不是在爱豆“营业”活动期间拍摄的,于是“站姐跟行程算不算私生饭”“私联站姐偶像失格”等等弄得不追星的人一头雾水的问题屡屡出现。

大多数购买过饭制周边的粉丝表示,站姐们zqsg(真情实感),自掏腰包看演唱会追行程,花钱买他们制作的周边,是一种回馈,更是一种支持,能够鼓励他们更好地为爱豆产出;但也有人认为如今“脂粉(职业粉丝)”横行,“代拍群”里买照片的图站比比皆是,追星产业中周边已经成为了一种纯商业行为,有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制约㛑,属于“灰色地带”着实不应支持。

但无论如何 “存在即合理”,我家全体小编都更爱保存“神仙站姐”们带着满满的爱拍的图片做桌面做屏保,粉丝们想拥有这些神仙周边更是可以理解。(怂怂地补一句,图源见logo)

除了三次元的真人明星外,其实二次元的纸片人也有各种饭制周边。不光有各种粘土人、毛绒娃娃,最常见的就是漫画故事和甜文虐文。

对于喜欢二次元纸片人的粉丝来说,自己的纸片人爱豆显然不可能像真人cp一样时不时就发糖,毕竟没有这个条件。基本上只能在电影上映时才能带着参加婚礼/葬礼的心情去电影院看看自己的cp。那他们是怎么维持对纸片人的爱呢?那就只能靠超话里的画手、写手们了!画手大大会以电影作为基础进行创作,不管是条漫、头像、还是壁纸都能找到;写手们则会创作各种空间、各种世纪的短文或长篇,保证你不断粮。可以说,在二次元的世界,只要给画手和写手们一个原型,他就能帮你把纸片人的故事延续下去。

如果“饭制”作品足够好,好到传播量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出圈,这个作品甚至有机会被饰演这个角色的演员看到。比如汤姆·希德勒斯顿就曾在一档访谈节目里表示自己曾在社交媒体上搜过“抖森”,结果被饭绘的大尺度作品震惊到了,其中就包括洛基的钢管舞名场面。

说回到国内关于二次元形象的再创作,最火的当属前不久刚刚升至票房第二的《哪吒之魔童降世》了。老实说,电影点映之前,看好这部国漫的人并不多,而不少看完点映场的画手们二次创作的哪吒和敖丙,成功安利了这部电影,让越来越多的人走进电影院观看《哪吒》。

当然,《哪吒》片方对藕粉们二次创作的态度也相当友善,到现在为止,但凡有藕粉创作《哪吒》的漫画,《哪吒》的官方微博都会点赞评论转发三连。

相比于哪吒的坦然,隔壁善于维权的迪士尼最近的行为就有点一言难尽了……

侵权事件大概情况是,这位日本的画手在2014年以迪士尼的两只花栗鼠奇奇和蒂蒂为原型,创作了一张画作,并发布在了社交平台上,但他最近发现,上海迪士尼公园正在售卖的奇奇和蒂蒂徽章就是自己这幅作品的实体化,而且全程没有人向他索要授权,这令这位画手非常疑惑。

但随后有人指出,迪士尼有一条我们都不怎么知道的规定:如果以迪士尼任何动画形象为原型进行二次创作,并发布在公共平台上的,默认为版权归迪士尼所有。如果进行二次创作,就默认为同意这条规定。也就是说,迪士尼是可以用画手的画作进行实体化并售卖的。

这条规定的确有霸王条款的嫌疑,但是也不是不在理,毕竟这些动画形象,都是迪士尼创作出来的,所以迪士尼享有著作权也无可后非。

至于这种“饭制”的版权问题,致力于维护知识产权的董世连律师曾在迪士尼使用日本画手作品一事发生后表示“改编作品权利人(同人作品权利人或者二次创作权利人)有权向侵权人维权。”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研究一下相关法律。

如今,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毫不夸张的说从政府到个人几乎都有知识产权意识。而衍生产品周边文创产品等等如今也越来越成为大家目光的焦点。(上海警方端掉盗版手办黑窝点,万代为表示感谢赠送给他们的全球限量独角兽高达在那里烁烁放光,时刻提醒着大家“要买正版啊”!)

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知识产权体系特别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还有很多bug和不完善的地方,所谓的“灰色地带”还相当广袤。比如前一阶段沸反盈天的“视觉中国”事件,创作者就一定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吗?带着“视觉中国”水印的五星红旗触目惊心。

目前仍身处灰色地带的“饭制周边”,无疑已经成为粉丝经济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它究竟应该被扼杀,还是完善法律法规纳入产业链成为其中一环,大家心中各有打算,但无论向哪个方向发展,都不该“模糊处理”。